中新社马尼拉7月25日电 (记者 张兴龙)菲律宾最高法院25日裁定,菲律众议院于今年2月5日通过的宾最针对副总统莎拉·杜特尔特的弹劾案违反宪法规定的“一年期限规则”。
菲律宾宪法规定,高法不得在一年内对同一官员提出一次以上的院裁弹劾案。菲律宾最高法院指出,定针对副的弹莎拉此前已在2024年12月分别遭到三起由个人或团体发起、总统并获众议员支持的莎拉弹劾指控。菲律宾众议院当时并未对此作出审议,劾案意味着这三起指控在今年2月5日众议院休会时被视为“终止或驳回”。违宪
因此,菲律菲律宾最高法院全体法官一致裁定,宾最众议院于2月5日通过的高法新一轮弹劾案违反“一年期限规则”,属于程序性违宪。院裁这一裁决意味着,定针对副的弹菲律宾参议院将无权继续审理该案。总统
“在正确的时间,以正确的方式,做正确的事,这就是‘法治’的含义,这就是法律上‘公平’或‘正当程序’的含义,即使在弹劾程序中也是如此。”菲律宾最高法院在裁决声明中如是说。
不过,菲律宾最高法院同时强调,此项裁决不等于免除莎拉对所有指控的责任,但若要再次对其发起弹劾程序,必须自2026年2月6日起方可进行。
菲律宾副总统办公室25日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欢迎,认为该裁决不仅再次维护了法治,也强化了宪法对弹劾程序滥用的限制。该办公室还表示,将在适当时间和场合,对相关指控作出回应。(完)